法律分析:
报刊电子版著作权的权力边界划分主要如下所示:
1、杂志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其作为一个完整作品的著作权归出版者。著作权主要是看内容,不看主题。
2、电子版是传统出版方式之外的作品使用,增加了传播范围和受众群体,出版者也因此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应该另行支付报酬;
3、报刊社发行电子版应与发行者如网站明确约定作品的使用方式,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授权网站发行,如果需要以改变杂志编排形式的方式使用杂志内容,应获得作者的授权。
著作权法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九条第(十六)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