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敌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可以追究其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属于情节较轻情形的,可以追究其3-10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追究其死刑,并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