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各地的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以下的报销比例供参考:
一、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3万元或以内:报销比例50%;
2、3万元至8万元(含):报销比例60%;
3、8万元至15万元(含):报销比例70%;
4、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5、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不超过20万元。
二、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0-4万元以下报销85%;
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3.8万元以上报销报销95%。
4.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大病医保不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大病医保报销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一、报销所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