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网络侵权一般处理方法: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侵权人拒绝的,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机制。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之后依法提起诉讼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机制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机制。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机制;未及时采取必要机制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不侵权声明】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