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判决执行之前,如果是先行羁押的,就可以折抵相应刑期,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的场所,这实际上不包括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只是未经执行机关同意不可以离开所在的市、县,还有很大的自由,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