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在成都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所谓异地公积金贷款,是指在就业地(除成都外的其他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公积金,而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