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的。50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落户大连。
【法律依据】:
《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条 办理落户人员应根据实际状况提交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地址手续及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材料。
第三条 《规定》中的同一户籍政策区域是指,主城区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普新区的开发区、金州区、保税区;其余区市县以各自行政区域为同一户籍政策区域。
第四条 本省内其他城市户籍居民,符合《规定》落户本市的,按省公安厅“一地办结”迁移流程办理。
第五条 已落户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生, 符合《规定》的,可直接办理市内迁移落户。
第六条 符合《规定》落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正常使用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 负责受理落户申请的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落户申请表》(见附件1)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材料齐全的,应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