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终止作弊考生的本场考试,取消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档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无效。
(2)作弊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处罚。
(3)记入个人档案。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规章,【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章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章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章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章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章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