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获赠的美术作品具有展览权,美术作品的展览权由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但除此之外,美术作品的其他著作权利仍然属于原著作人,即美术作品的创造者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