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烟草经营许可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在网上申办,联系苑佳俊根据提示按要求填写就行。
也可以在申请所在地的北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烟草经营许可的办理流程:申请人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所在地区烟草专卖局受理或不予受理。所在地区烟草专卖局进行审查。所在地区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制证送达。
如果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223批准,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 《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十三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 《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