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借高利贷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高利贷,且这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男方在外借高利贷未经妻子同意,并且这笔债务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_x000D_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_x000D_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_x000D_
第三十五条_x000D_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_x000D_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