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办理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即将到期、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以续办重庆居住证:1、本市居民(5年期)。2、外籍居民(1年期)。二、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近期登记照片2张。3、重庆住所证明。(1)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3)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4、成年育龄妇女须交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5、原重庆居住证原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