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盗窃共犯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被告人。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盗窃总额处罚。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按照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数额处罚。对于团伙盗窃中犯罪的从犯,应当按照共同盗窃罪从犯所参加的数额确定处罚范围,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