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满足的条件是,
1、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2、以及提交有关的证据给法院;
3、并且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