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进行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