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材料有:1、原居民身份证;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现场办理);3、居民户口薄;4、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5、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