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应当注意:
一、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常住住址、联系方式等)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错误,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二、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要有具体的法定事由,如婚姻状况应当写明何时结的婚、在哪登记、怎样相识等,离婚理由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是好是坏、是否经常吵打、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调解、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等,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三、离婚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以及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如何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等问题。
四、最后在提醒以下,写诉状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婚姻状况进行书写,不可照搬照抄。
一、对于行政诉讼的起诉状可以如何去写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