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当发现不应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和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任何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