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封存后提取流程如下:
1、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公积金。
3、点击苏州公积金提取。
4、点击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
5、点击确定,在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苏州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一是请您本人凭与原苏州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到苏州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是待您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按当地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公积金跨市转移业务(无需回苏州)。
三是苏州公积金APP上申请“外地户籍职工离职离苏”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