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60岁以上误工费的答辩:受害人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或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