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去世未销户没有拆迁补偿。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去世既使未销户也丧失民事权利,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是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是被拆迁人结合地方政策享有的安置补偿权利。公民死亡后,虽然户口没有注销,但不再具有民事权利。
不可以享受的。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去世既使未销户也丧失民事权利,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是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是被拆迁人结合地方政策享有的安置补偿权利。公民死亡后,虽然户口没有注销,但不再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不可以享受现实的拆迁安置待遇。
二、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农村在城镇化进程中被拆迁,农民成为拆迁户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这个拆迁补偿是发给持有农村户口居民的,如果其去世,尽管户口还没有注销,但是已经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是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的。而去世前如果分到这笔钱,去世后可以当做遗产在子女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