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少应纳税销售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免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 若小微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则全部销售额均为免税销售额;2. 若小微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应纳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则免税销售额为实际应纳税销售额的50%。需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在享受免税销售额政策时,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如正常开具发票、进行税务申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十六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按照应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一)从业人数不超过二十人且上一年度销售额、营业额或者应税劳务费收入不超过五百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二)从业人数不超过三十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上一年度销售额不超过五千万元的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