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拉沙车如果在工路上直走的话是有权处罚被的吧.超重的拉沙车是严重的压烂路面,这个罚款不是他们随便就能说的.城管的罚款是对于省出台的条规规定的.有一个是损坏道路设施.城管人员抓到必须是要严惩的.政府出那么多钱建设一条马路.如果给你们那些拉沙车的人天天走.道路损环还不是要政府出钱.??你们拉沙车的司机罚那么点钱..政府还要出人力物资去修理.几百万的投入.在这里比一比.到低是哪个用钱多? 应该要对于维护公共设拖方面拉沙车的司机们应该在拉沙的同时不要超重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