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交通肇事处理程序如下:
一、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着控制肇事者,寻找目击者,勘察现场。对现场证据及时提取、妥善保管。
三、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立案、破案。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件,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报警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全面予以侦查。
五、侦查终结。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实行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