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车子借给别人开撞死人谁负责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一般没有责任。购买机动车的车主、机动车管理人对事故的出现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款。在购买车险之后,保险公司会出面调节,并在所购买的保险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的部分依照过错的主次责任进行分担。
根据我国在最近几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表明,机动车在租赁或是借用之后,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三方人员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之后,在判定责任方属于该机动车的情况下,机动车使用人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在本次事故中机动车的车主或是管理人也存在有过错的,有过错的一方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车主无过错主要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在出借他人车辆的过程中,借车一方拥有合法合规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未被吊销或者是过期。并且驾驶证的类型是符合所驾驶的车型。借车一方不存在酒后驾车,吸毒等违法行为。
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是如果出借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主也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但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不断改进,责任划分也越来越明确,更加完善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利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