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抱婴儿坐副驾驶不扣分。
大人抱小孩坐副驾驶座是违法行为,虽然不会扣分,但乘车人会受到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前排额定乘员为两名,抱小孩乘坐前排,既违反规定又影响驾驶安全,儿童应坐在后排,且最好安装儿童专用座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副驾驶抱小孩的危害:
家长抱着孩子坐在副驾位置,一旦安全气囊打开,会造成孩子头部和颈部的错位,甚至导致死亡。就算气囊没有弹出,孩子也很有可能会撞在仪表盘或者挡风玻璃上。
另外,美国交通管理部门还曾做过调查:如果将汽车驾驶员座位的危险系数设定为100%,副驾驶位置的危险系数是101%,而驾驶员后排座位的危险系数是73.4%,后排另一侧座位的危险系数是74.2%,危险系数最低是后排的中间位置,其危险系数为62.2%。
由此可见,副驾驶抱小孩或坐着小孩的危险系数非常大。另外,再加上车内的安全带是专门为成人设计的,当发生碰撞时,如果儿童只使用安全带的话,可能会造成腹部和脊椎等部位受到严重损伤。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应坐在副驾驶上或被家长抱着乘车,应当坐在后排座椅,如有必要使用儿童座椅配合安全带固定,后排车门儿童安全锁落锁。
另外,有些省市还出具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例如上海、河南、深圳,这些省市在相关的交通条例和未成年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不能安排小于12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否则将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者扣分。
各地关于禁止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坐副驾驶规定:
1、上海: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一)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携带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车后座、轻便摩托车;
(三)不得让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不得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四)为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未成年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河南: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防止婴幼儿接触电器、燃气等危险设备和物品;指导未成年人根据其年龄阶段和认知能力,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可能危及未成年人安全的设备、物品;对未成年人户外活动给予安全指导;不得将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时间单独留置家中。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
3、深圳: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
(七)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未设置限速标志、标线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六十公里,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
(二)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
(三)机动车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
(五)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六)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七)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