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主张利息也是可以的,但对于违约金的金额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但对于利息和违金的金额相加起来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样才能获得法院的受理。
约定了违约金主张利息也是可以的,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借款利息的30%,两项相加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违约金在性质上属当事人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事先约定,就违约金来说,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性质。旨在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的性质不仅仅是赔偿性质,还兼具惩罚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当事人在《借款协议》中同时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条款,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其约定系有效的,故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得到保护。
二、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的产生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违约金的同时,如果要主张利息就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只要两者所存在的金额不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最高标准,那么就可以获得认可,所以,在处理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