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日,又有新闻报道:安徽大学女生因扶老人“被讹”,女生称自己是主动助人,而老人家属则以该学生“陪其母亲去医院且垫付医药费”为由,认为是助人者撞了老人。最后,有见证者出示了当时现场拍摄的视频才还助人者清白。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总在想,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到底该不该出手!
记得小时候外婆跟我说她跳水里救落水者,救上来之后,对方是千恩万谢,再看看如今,会不会直接被人反咬一口呢?
现在我们总说依法治国,什么都该用法律说话,可“扶不扶与救不救”实在是无法用法律来判定的啊。因为“扶不扶与救不救”本属社会责任范畴,岂能是冰冷与无情的法律所能判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