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 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 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 自然人 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 故意 ,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 埋藏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