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证明不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地的法院一般都是会要求原件的。应该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果对方愿意偿还的,可以将复印件交给对方销毁,并且还要给对方收款收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解除。不能与原件核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书证复印件,必须要有证据予以佐证,并且还要有其他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的证据,单一的证据副本是不能独立认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