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院寄了传票是不是必须去
法院寄了传票必须去。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强制拘传到庭。
二、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
关于接到法院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
1、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2、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综上,为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律师建议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及时应诉,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是否可以不去,需要针对不同的案件,一旦缺席审判则视为放弃了抗辩权。
另外针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