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刑事判决书后,如法院判处了缓刑,在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给当事人,当事人需携带执行通知到司法局报到。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司法局是根据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而指定的。实践上来说,如果判刑法院所在地不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而当事人又没有在判刑法院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暂住证。那么,判刑法院所在地或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司法局是不会接收的。报到后,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当事人再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定期按要求报到即可。矫正结束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需要办理什么条件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缓刑适用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取保候审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办理取保候审都需要什么手续
取保候审需要下列手续:
1.申请。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
3.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
取保候审到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取保候审到期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义务的,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缓刑考验期已满怎么办理解除手续
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然后撤销档案,表明缓刑已经执行完毕。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