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自己责任应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而且应以过错责任为最终构成要件。机动车一方有过失才承担赔偿责任,无过失即无责任。只有在依照优者危险负担规则机动车-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时,才不需要确定机动车一方存在过失。
第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自己责任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实行普通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受害人必须就机动车一方具有过失进行举证,否则不能获得赔偿,对过错既不能采取推定形式确定 也不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