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派出所可以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开具证明。不在一个户口簿的亲属,可以根据派出所户口底卡查询结果开具证明。家庭人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亲属两方的户口如果在一个派出所,那该派出所就可出具,但如果两方的户口不在一地,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就不能核实另一方的信息,所以应找到户口曾经在一处的那个派出所进行出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