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货单上签字是不算欠款的。证明欠款情况需要双方的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而货单上一般缺乏货款金额、支付日期等内容,不能直接证明欠款情况,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