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车主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车主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经销商的销售证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电动车上牌需要提供的材料
电动自行车购买后可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填写《申请表》,拍照、拓印,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车辆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经核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
【法律依据】: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