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轻微伤赔偿数额的确定因人而异,因具体受伤程度,所花费的医疗以及护理费用、耽误工作本应得到的工资,即由医疗费、误工费与护理费三者加起来计算的,三者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清单、护理费用、营养费,按公司的工资计算得出的误工所损失的工资等,提供给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