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认租是指申请已开盘公租房的行为。认租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租房年审材料:
1、未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且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填写承诺书。
2、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但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提供变更材料。
3、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主动退保。
由于启动了智能化数据比对,保障家庭在年审中往返奔波、重复提供无效材料及多部门盖章的情况将大大降低。保障家庭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低保证、特困证,有变更的年审家庭还需携带相关变更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政府办理即可。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