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没有临时的,所以不能办理。
一、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后按期返回。
4、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二、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