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住证期限栏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居住的时限。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居住期限超过一年的,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一、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人民政府出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发放;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需提交的材料:申办人办理居住证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任何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需要缴纳工本费。
二、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包括:
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居住证的日常主要管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流动人口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申请就可以完成居住证的申领;
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居住证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居住证也可反复使用,到达新的居住证地址后,到居住地的居住证受理点重新签住,更改证件表面信息后就可以使用;
3、制证周期不同。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件的需五个工作日的制证周期;已经领取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改变居住证地址或证件延期的可持居住证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现场签注后就可以使用;
4、证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证有效期限拟定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二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自愿申领有效期为长期的居住证。购买住房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的;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满二年的或签订一年以上用人合同的;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兴办企业条件;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小孩去澳门需要什么证件
只需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6周岁以下必须是父母随便一方亲自去代办,小孩可以不去(护照就一定要小孩去),填一份表,带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和照片回执(一个月有效)各一份
1、凭家长身份证、小朋友的户口和身份证户口部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赴港澳游。申请个人旅游须填写所在地区的《XX省(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申请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申请人小2寸(48mm×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近照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2、交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和照片回执(一个月有效)各一份(复印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资料页在同一张A4纸上即可)。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访问签注的,无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3、经公安机关审查,只要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都会得到批准,并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F”签注(访问签注)。“F”签注种类有3个月一次有效和3个月两次有效两种(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为7天。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个人旅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
4、持个人访问签注,在有效期内可自行持证出境赴香港、澳门,无须参加旅游团。
5、办结时限: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完成;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完成。
6、申请个人赴港澳游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两地的有关法律,如违反上述法律,将依法查处。对在港澳期间违反当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1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