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金交付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提出相应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并就借款用途、资金来源、交付细节等进行合理除述的情况下,借款人否认借贷事实和借贷关系,应当举证推翻出借人的证据和主张,或者就其反驳主张提供相应证据。借款人不能完成上述举证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现金借条法院支持吗
一般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法院如何审理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是常见民事纠纷形式之一。法院审理借款合同纠纷程序一般包括四个阶段,即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案件评议及宣告判决。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诉讼主体是否适格;2、合同条款是否有效;3、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发生;4、债权是否到期;5、利率约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6、关于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7、注意区分借款纠纷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包括注意区别债权债务关系与劳动争议纠纷;包括非法集资不是借款合同纠纷。
竞业限制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如何处理
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拒收现金违法吗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三十八条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一) 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二)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