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欠款一部分怎么打收条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
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收条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
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还有多少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
根据《民法典》规定,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 、建议借款人以后还要注意以下两个个问题:
1、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2、利息要合乎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私人之间借钱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规定,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通常情况下,如果只受到部分欠款,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撕毁原有的欠条,重新写欠条,另一种就是在原有欠条的基础上,备注还有多少欠款未完成。在写欠条时,应该注意措辞,如果遇到生僻词或者有歧义的词语,应该舍弃,以免在还钱时,产生争执,损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