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孩子生下来送人违法,涉嫌遗弃罪,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一般不算情节恶劣,不处罚,但是不能收费,如果收取费用了,则涉嫌以收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也属于违法行为。对于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孩子是可以送人的,但是需要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才可以由单方送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