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可以过户。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住房的应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_x000D_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