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未签合同的转让费能退吗
可以,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店铺转让中陷阱有哪些
坑1、天花乱坠的转让理由
“我这个门店位置好,客流旺,手续齐全,接手就能营业,要不是我家里有事,我也不舍得……”这样的转让理由,几乎每个转让店的店主都会这样说。结果呢?接手之后才发现,营业执照过期了,要不其实人流都是虚的,甚至万一不慎开业没几个月就被贴上了拆迁的字样。
支招:店主说的天花乱坠也不要轻信,记得问问周围的店家或者住户了解情况。营业执照问题记得要去工商局了解。还有人流可以蹲点观察几天再决定。
二、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合同。租赁存在的主要源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租赁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
(1)租赁一般采用融通设备使用权的租赁方式,以达到融通资产的主要目的。对出租人来说,它是一种金融投资的新手段,对承租人来说,它是一种筹措设备的新方式;
(2)租赁设备的使用限于工商业、公共事业和其他事业,排除个人消费用途;
(3)租金是融通资金的代价,具有贷款本息的性质;
(4)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