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提起抗诉的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