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放弃抚养权不可以干涉孩子的生活。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也有抚养和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不能因此而过多干涉孩子的生活。如果过多干涉对孩子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或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那么抚养权一方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终止探视权。如果是抚养权一方没有更好的尽到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