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山东省2001年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60元、280元、310元、340元、370元。
广州省2001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480元/月;二类430元/月;三类380元/月;四类340元/月;五类310元/月;六类290元/月;七类270元/月。
北京市2001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35元,每小时不低于2.60元。
上海市2001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90元。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