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是非婚生子在医院出生,医院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只填写母亲的信息。
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