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暴离婚的一般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法律规定对于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双方离婚,并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但是实施家庭暴力是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如果双方仍有感情,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所以具体法院的判决,还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